天津市高质量推进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2022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决策部署,助力结对地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取得新成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聚焦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共同富裕,拓展协作支援领域,创新协作支援方式,汇聚协作支援合力,强化担当、接续奋斗,助推结对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高质量发展谱新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原则

——聚焦重点、保持力度。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各项帮扶政策措施持续跟进、力度不减,不折不扣推动资金、项目、人员帮扶落细落实。

——突出实效、注重长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突出产业就业、智力支援、民生保障和交往交流交融等重点领域,持之以恒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管根本的工作,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发挥优势、共促发展。充分发挥天津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才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和天津港口独特功能,持续深化与结对地区多领域协作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

——广泛动员、形成合力。坚持有限无限相结合,充分调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社会各界力量的积极性,推动构建全社会参与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协作支援格局。

(三)目标要求

——聚焦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严格落实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保持干部人才选派交流力度,持续强化产业合作、劳务协作和消费帮扶,加大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县和易地集中安置区的倾斜支持力度,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提升乡村建设质量,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在科技赋能、产业园区共建、百村振兴示范村打造等重点工作上取得明显成效。

——聚焦打造民族团结工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扎实推进对口援疆、、援青、援甘涉藏州县工作,确保80%以上财政资金用于县及县以下基层、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向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倾斜,着力推进智力支援、产业合作促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文化教育支援等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

——聚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积极对接西部大开发、京津冀协同发展、支持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区域发展重大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等领域协作支援与合作交流,深入推进、持续深化对口支援重庆万州、对口协作陕西水源区和对口合作吉林长春工作,不断开创援受双方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新局面。

二、强化帮扶举措巩固脱贫成果

(一)持续深化防返贫帮扶。严格落实5年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要求,助力结对地区对易返贫人口及时跟进帮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财政帮扶资金优先支持易返贫致贫人口“一户一策”精准帮扶计划。支持结对地区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壮大优势产业,提升劳务协作水平,多渠道促就业、增收入。总结2021年设立防返贫保险的经验做法,完善防返贫帮扶市场化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充实“防返贫资金池”,真正为结对地区防返贫监测人口提供防返贫保障。针对疫情、灾情等各类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制定应急措施,落实帮扶举措,助力结对地区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市合作交流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工商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各前方工作指挥部)

(二)持续强化特色产业扶持。东西部协作工作要聚焦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推动企业投资落户和带动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增收的目标,围绕实施一县一馆(区)、一县一品、一县一园工程,在支持结对地区农产品加工、拓展农业功能价值、打造农产品品牌等方面持续用力,助推结对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更加稳固,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拓展。支持结对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食品、制造、手工业等乡土产业,建设一批县域农产品加工园和规范化乡村工厂、生产车间(就业帮扶车间)。进一步支持天水花牛苹果、平凉红牛等地方特色种养产业发展,共同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全力支持甘肃省实施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大力实施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广“津科帮扶”科技平台,集成一批天津优势生产技术在结对地区推广运用,推进品质提升。依托结对地区田园风光、绿水青山、村落建筑、乡土文化、民俗风情等特色资源,助力结对地区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对口支援工作要紧盯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产业发展定位,着力帮助受援地区完善产业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产业、培育市场主体,明确主攻方向,明确重点任务,精准发力、久久为功。对口援疆要大力扶持电子产品、肉羊、新疆馕等产业,重点打造“和田优品”品牌。对口要大力引进高原农业、文化创意等产业,做大做强“蓝天圣洁”品牌。对口援青要大力支持有机农畜、清洁能源等产业发展,大力推进“山水黄南”品牌建设。对口援兵团要在服务贸易、园区共建上狠下功夫,充分发挥兵团十一师“建筑工程师”品牌优势。要立足援受双方资源禀赋、互利互惠原则,创新开展合资入股、税收分成等利益分享机制,支持我市企业抢占西部市场,用足用好国家政策,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全年引导120家企业到结对地区投资,投资总额超过9亿元。(市发展改革委、市合作交流办、市农业农村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国资委、各区、各前方工作指挥部、援兵团第十一师工作组)

(三)持续强化就业帮扶。强化稳就业举措,加强脱贫人口在津就业情况摸排,按规定落实好脱贫人口在本市就业创业补贴以及技能培训政策,加强就业服务保障。组织国有、民营大中型企业加大岗位开发力度,促进在津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强化输转就业,继续发挥我市劳务协作网络信息平台和援受双方劳务协作服务工作站作用,建立常态化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依托各级劳务工作机构和劳务中介机构等,推动线上线下精准对接,进一步提高劳务输转组织化程度。协助结对地区打造劳务品牌,促进更多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来津就业和输转其他地区就业。强化就近就业,接续支持结对地区发展产业促进就业工作,延续支持扶贫车间优惠政策,继续扶持引导落地龙头企业为脱贫人口提供就业岗位。支持结对地区统筹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在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方面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就近就地吸纳就业。强化对口支援产业项目吸纳就业能力,每个对口支援产业项目都要吸纳一定比例的当地群众就业,财政资金支持的援建产业项目要优先保障受援地群众就业需求,引进落地产业合作项目优先吸纳当地劳动力,实现各民族群众在家门口灵活就业,保障当地群众参与度和获得感。有组织转移对口支援地区富余劳动力来津务工,支持对口支援地区少数民族群众、高校毕业生在津创业就业,依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高校毕业生劳动保障权益,鼓励天津高校毕业生到对口支援地区创业。接续巩固“精准订单式”就业成果。强化劳动技能培训,通过面向结对地区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开展帮扶合作,吸纳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到我市技工院校就读等,帮助结对地区脱贫人口提高就业技能。扎实推进津和两地职业技术人才培养合作计划和中职联合办学,助力和田地区实现高中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技术培训全覆盖。持续巩固天津与黄南州职业技术学校“一个院校包一个专业”模式成果。全年帮助结对地区农村人口转移就业超过2.6万人,其中脱贫人口转移就业超过1.8万人。(市人社局、市合作交流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各区、各前方工作指挥部、援兵团十一师工作组)。

(四)持续倾斜支持重点县发展。落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支持政策,坚持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社会动员资金、产业扶持政策、专技人才选派等资源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县、涉藏县倾斜。市级各部门实施的重点工作、帮扶举措向重点县倾斜,以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消费帮扶、民生保障、示范村打造、社会动员为重点,统筹各类帮扶资源向重点帮扶县倾斜,助力补短板、强弱项,增强内生发展动力。认真落实中央组织部部署要求,支持甘肃舟曲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发展。(市合作交流办、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各前方工作指挥部)

(五)持续开展消费帮扶。围绕创建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和产地示范区,突出定向采购,继续开展结对地区特色农副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部队、进企业等活动,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结对地区帮扶产品。各级预算单位食堂采购等要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通过“832平台”预留份额采购脱贫地区产品。各级工会按照规定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结对地区产品,引导干部职工自发消费脱贫地区产品。突出市场运作,持续强化市场机制在消费帮扶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推进大宗农副产品交易流通,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大型农贸市场等市场主体与结对地区特色产业、优质产品精准对接,鼓励建设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设施载体。根据结对地区县及县级以上部门要求,做好结对地区滞销农副产品应急处置,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促进消费帮扶规范、有序、可持续发展。依托全市大型展会资源,利用“春节”“五一”“十一”“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节假日,持续开展“津城献爱心·消费助振兴”等系列特色活动,打造结对地区特色产品宣传推广平台。进一步完善推广天津市消费帮扶服务平台,提高线上购买帮扶产品比例和额度,继续做好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的协调服务工作。突出氛围营造,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积极参与消费帮扶。持续组织开展消费帮扶月活动,通过打造“体育+消费帮扶”模式和开展“和田优品”“甘味”等结对地区农特产品进津宣传推介等,营造社会参与氛围,推动形成全社会参与消费帮扶新格局。全年实现消费帮扶超13亿元。(市商务局、市合作交流办、市委统战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市供销合作总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各前方工作指挥部、援兵团第十一师工作组)

三、发挥天津优势助力乡村振兴

(六)加强干部人才交流。持续保持干部人才支援力度,严格落实中央组织部和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选派计划。坚持按需选派,选硬配强援派干部人才,确保党政干部实现压茬交接,优化选派柔性专技人才结构,一年期以上专技人才比例不低于30%,半年期以上专技人才要保持一定比例。适当选派园区管理、乡村基层治理、农村科技人才、农村管理人才。对口支援领域要向文化、考古、政法、产业等领域拓展,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部署要求,“组团式”对口援疆向疾控、妇幼领域延伸,探索实施退休教师、农业等人才赴和田开展“银龄计划”。持续推进干部人才交流培训,深化互派干部挂职、学访培训、实地调研等交流工作,积极引导各类人才到结对地区参与乡村振兴,扎实开展以乡村振兴为主题的各类人才培训。对口支援领域要加强先进群众、乡村干部、民族团结模范、民间能工巧匠等人才交流培养,重点推进文化、融媒体等行业“以干代训”工作,推进受援地区在职干部人才到天津挂职锻炼、定向委培。持续加强援派干部人才教育管理,关心关爱干部人才,做好工作、生活、安全等各方面保障,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市委组织部、市委网信办、市合作交流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民族宗教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各前方工作指挥部、援兵团第十一师工作组)

(七)接续实施“百村振兴计划”。会同结对地区接续打造121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引导东部各类资源向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示范村聚集。充分发挥示范村规划的引领作用,推动示范村实现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的全方位振兴。东西部协作每个县用于示范村建设的资金不低于到县帮扶资金的10%,参与对口支援新疆和田、昌都、青海黄南的结对区用于示范村建设的资金不低于区(镇)级到县帮扶资金的30%。以引进东部创新资源和龙头企业为突破口,推动示范村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完善产业帮扶与市场化招商结合机制,增强村集体的管理水平和造血能力。加强示范村人才建设,通过挂职交流、专项培训等方式为示范村培养一批乡村振兴人才队伍。持续开展以市级成员单位助力示范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结对帮扶活动。对口支援地区百村振兴示范村要配套完善小厕所、小食堂、小浴室、小活动室、小图书室等“五小工程”。继续推动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优先帮助示范村解决厕所改造、污水垃圾处理和环境美化等需求,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推进基层组织共建,复制天津乡村治理经验做法,帮助示范村加强党群服务中心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我市党建、人才、科技等资源与乡村振兴示范村基层组织共享。动员我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与示范村党组织建立结对关系,定期组织优秀党支部书记与示范村党员干部开展交流对接,互访互学、共同提高。(市农业农村委、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合作交流办、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各前方工作指挥部)

(八)持续深化教育支援。聚焦巩固基础教育帮扶成果,继续支持结对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提升改造,补齐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短板。支持结对地区加快完善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深化普及运用,助力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继续开展“全链条”式教育帮扶,组织“组团式”支教、“讲师团”送教和大学生支教。继续开展我市与结对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手拉手”结对帮扶活动。在对口支援地区鼓励设置名师工作站点,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力度,探索实施现代化思政课堂、实践模拟仿真教学等,双向互动开展同步教研、协同备课、万里同课等教学活动。加大华池县列宁学校、环县习仲勋红军小学、夏河县“周恩来班”等重点学校(班)帮扶力度,打造教育帮扶品牌。接续办好甘肃甘南宏志班、励志班和新疆和田、昌都、青海黄南等对口支援民族班。按照教育部要求,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落实定向就业招生协议。聚焦打造职教协作支援品牌,组织我市高、中职国家示范骨干院校与甘肃职业院校开展“一对一”结对合作,持续巩固拓展协作成效。发挥我市职业教育优势,持续深化与和田职业技术学院、昌都职业技术学院和黄南州职业技术学校的对口支援,助力打造标志性品牌。充分发挥我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农业技能培训基地作用,做好中西部干部人才来津培训工作。按照教育部安排部署,继续做好河北青龙、威县对口帮扶工作。进一步深化与吉林长春中小学校交流合作,积极探索职业教育产教合作新路径。继续对口支援重庆万州教育事业发展,促进教育综合水平提升。积极探索与陕西水源区教育交流与合作。(市教委、市委网信办、市合作交流办、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委、各区、各前方工作指挥部、援兵团第十一师工作组)

(九)巩固拓展医疗帮扶。继续做好医疗人才支援工作,持续加大柔性医疗人才选派力度,推动提升结对地区基础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深化“组团式”“院包科”“师带徒”医疗帮扶成效,扎实推进对口支援新疆和田、昌都、青海黄南、甘肃、重庆万州医疗帮扶,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向边远地区延伸、向基层乡镇下沉、与线上连通。深入推进我市医院与结对地区县级医院结对帮扶工作,助力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持续推广一本书、一堂课、一张网“三个一”帮扶模式,通过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和“送医下乡”义诊活动等,巩固提升结对地区基层医疗“村村好”成果。接续推进我市三甲医院与结对地区医院远程医疗体系互联互通,打造“互联网+”健康医疗帮扶模式,拓宽远程诊疗覆盖面,提升优势医疗资源的可及性。持续加强医疗人才培训交流,通过组织结对地区医疗人员来津培训进修,为当地培养医疗骨干人才。持续开展与陕西水源区、吉林长春医疗合作与交流,拓展协作领域,实现共同发展。(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网信办、市教委、市合作交流办、各区、各前方工作指挥部、援兵团第十一师工作组)

(十)积极推进社会帮扶。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动员引导广大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加强统筹协调,全力做好扶持政策、项目信息等互通共享。动员引导行业商协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团队和社会各界人士持续关爱帮扶地区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持续加大公益宣传工作力度,做优“爱心地铁卡”“微心愿”“爱心家庭一元捐”“格桑花”助学基金等品牌,积极营造“乡村振兴我助力·同心共圆中国梦”的良好氛围。接续推进市慈善协会开展“津陇慈善情 助力国家乡村振兴”系列项目落实。全年募集社会款物不少于3亿元。(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金融局、市妇联、市合作交流办、各区,各前方工作指挥部)

四、深化协作支援推动共同发展

(十一)积极推进产业园区共建。围绕实现“一县一园”的目标要求,突出共建农业产业园区重点,持续加强产业园区载体建设统筹规划和提档升级,通过各种形式的招商推介活动等,引导企业入驻园区,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引导我市产业园区与结对地区产业园区结对、产业对接和设立分园区,有序推动产业梯度转移。持续推进天津国家级经济开发区与和田东三县工业园区、兵团十一师工业园区结对共建,着力加强武清区、北辰区与昌都市产业园区深化产业合作,持续深化滨海新区与黄南州在园区建设上的合作成果。继续组织“津企陇上行”“津企和田行”“名企进黄南”“藏东明珠·魅力昌都”宣传推介等品牌活动,引导更多企业赴结对地区投资。在有条件的结对地区合作发展“飞地经济”。充分利用世界智能大会、亚布力论坛、兰洽会、青洽会等载体,进一步深化与结对地区政府间、企业间产业合作,促进联动发展。积极开展对口协作陕西水源区、深化合作吉林省和对口合作长春市工作,探索产业园区共建共营、适宜产业转移承接合作、适用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合作等方式。(市发展改革委、市合作交流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各区、各前方工作指挥部、援兵团第十一师工作组)

(十二)接续推进文化交流互鉴。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积极面向结对地区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优秀文化;鼓励影视、文物、博物馆、图书等门类优秀资源深入结对地区,组织各类媒体开展采风报道,不断巩固“春雨工程”“行走的美术馆”等文化交流活动成果。支持结对地区优秀影片、精品剧目、旅游项目等来津展示展出。重点挖掘以足球为主题的体育赛事,大力开展“十城带百县”足球交流活动。积极扶持天津文化艺术界与结对地区共同创作以“民族团结一家亲”为主题的文艺作品,联合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发展和文创旅游产品开发等,推进边疆优秀地域文化和内地各民族优秀文化交流互鉴。加强尼雅文化展馆、岗托民族团结示范点、黄南州科技馆等文化标识工程建设,打造一批民族团结教育基地、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展示基地等。(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民族宗教委、市合作交流办、市体育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各前方工作指挥部)

(十三)持续深化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百行百业交流行”活动,广泛动员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赴结对民族地区开展交流活动。围绕推进普通干部职工、先进群众、优秀妇女代表、青少年、新社会阶层等重点领域开展双向互访交流活动,各区组织活动不少于20场次,各成员单位不少于4场次。持续开展以民族团结一家亲为主要内容的“结对认亲”活动,在巩固党员干部“结对认亲”基础上,推动民族团结“结对认亲”向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延伸,创新结对认亲形式和内容,在久久为功、绵绵用力上狠下功夫。在现有“结对认亲”基础上,2022年各区、各前方工作指挥部至少动员5家(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至少动员1家(名)民营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个人参与民族团结结对认亲活动。继续做好在津新疆、籍各族群众服务工作,为少数民族群众在津学习、就业、创业提供良好条件,帮助他们更好融入内地。(市合作交流办、市委统战部、市教委、市民族宗教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各前方工作指挥部)

(十四)深入推进多领域务实合作。围绕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目标,积极对接共建“一带一路”和西部大开发、京津冀协同发展、支持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区域发展重大战略。立足天津优势,探索与结对地区在高端制造、自主创新、现代服务、数字经济、生态治理、绿色低碳、港口物流等多领域交流合作,推动资源互补、协同发展。围绕拓展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援受双方产业合作领域,依托我市产业资源和结对地区需求,组织落实与结对地区签署的《天津市发展改革委 甘肃省发展改革委清洁能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兰州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产业合作框架协议》,推动更多大项目好项目落地实施,带动结对地区产业转型升级。认真落实陕西水源区对口协作规划,持续深化产业转型升级、人才培养、经贸合作、生态环保、社会服务等领域交流合作。按照与吉林省深化合作框架协议和对口合作吉林长春工作要求,持续加强体制机制创新、产业、科技、干部人才等领域合作,推动共同发展、互利双赢。围绕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等,务实推进对口支援重庆万州工作。(市合作交流办、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委、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区、各前方工作指挥部)

五、强化组织保障营造良好氛围

(十五)强化组织推动。坚持把高质量推进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作为政治任务、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做到责任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劲头不松、热情不退,用心用情用力推动落实。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落实领导小组统筹、专项工作组专责推动、各区各部门主责落实工作机制,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各区、各相关单位工作责任,坚持高层互访、联席会议、考察调研等制度,做好政策规划、方案制定、统筹协调、推动落实等工作。加强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成效评价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各区和相关市级部门年度绩效考评。(市合作交流办、各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各前方工作指挥部、援兵团第十一师工作组)

(十六)加强政策支持。坚持财政援助资金、社会动员资金、产业扶持专项资金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县、涉疆涉藏县倾斜。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50%以上用于支持结对地区产业发展、80%以上资金惠及民生,到县科技专项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对口支援资金80%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用于县及县以下基层,进一步加大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领域的资金和工作力量投入。加强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推动援助项目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落实信贷保险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参与当地乡村振兴产业项目给予金融支持。继续实施允许符合条件的结对地区生源报考我市“三支一扶”相应岗位。(市合作交流办、市委统战部、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委、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天津市分行、各区、各前方工作指挥部)

(十七)注重总结宣传。持续加强总结宣传,总结提炼我市高质量推进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广泛宣传社会各界结对帮扶地区发展的生动事迹,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突出案例式总结,深入挖掘、充分展示我市协作支援工作亮点。通过“你好,天津”网络短视频大赛、支部生活“讲述”专栏等,讲好天津帮扶“新故事”。充分发挥融媒体作用,全面宣传我市助力结对地区乡村振兴的各项政策举措,讲述共同奋进故事,大力营造聚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加强舆情监控和应对处置工作,营造助力结对地区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舆论环境。(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合作交流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各前方工作指挥部、援兵团第十一师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