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波市东西部协作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
2022年是我市东西部协作凉山州11县的第二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机制的意见》,按照《深化浙川东西部协作和交流合作框架协议》《浙江省·四川省深化东西部协作“十四五”规划》和甬凉《东西部协作框架协议》《宁波市·凉山州东西部协作发展“十四五”规划》,在浙江省统筹部署下,结合宁波和凉山实际,把东西部协作做深做细做实做优,继续助力凉山州11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乡村振兴,制定2022年宁波市与凉山州东西部协作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东西部协作工作的重要指示,聚焦助力凉山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助力对口地区高质量发展,聚焦打造对口工作“金名片”,找准发力点和切入口,努力出成果、出亮点、出模式,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持续打造甬凉东西部协作典范,确保全市东西部协作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同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政府的主导作用,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健全完善“省级统筹、市级协调、县县落实”协作机制,提升协作成效。
坚持统筹规划,明确目标。统筹整合全市协作资源,坚持近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相结合,加强规划计划,助力凉山州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并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目标逐步转化。
坚持着眼全局,拓展合作。按要求落实资金援助、干部人才支援,深入开展产业、劳务、消费等协作同时,推动协作双方在更多领域实现协调发展、共同发展,实现合作共赢。
坚持聚焦重点,注重成效。重点是做到“三抓三促”,即抓帮扶、促巩固脱贫成果;抓示范、促乡村振兴;抓合作、促区域发展,促进东西部协作谱新篇。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强化责任意识,召开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东西部协作工作。召开市对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年度东西部协作重点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市支援合作局〕根据国家和省部署要求,编制年度东西部协作工作计划及任务分工。〔牵头单位:市支援合作局;配合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县、市)、前方工作队〕市对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研究制定本单位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市直其他相关部门及时研究部署并抓好落实。〔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健全完善督导检查、绩效考评、信息上报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牵头单位:市支援合作局;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区(县、市)、前方工作队〕
2.加强调研对接。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亲力亲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指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到凉山州调研对接,召开市级联席会议,商议确定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工作。〔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市支援合作局、前方工作队、相关区(县、市)〕
3.开展结对协作。我市10个区(县、市)党政主要领导与凉山州11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互访,落实县级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各区(县、市)〕组织有条件、有能力的学校、医院开展实质性结对协作活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各区(县、市)〕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牵引,紧紧围绕数字化改革、“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基层社会治理改革等工作,加强与凉山州相关部门衔接沟通,指导当地改革的全面深化工作。〔牵头单位:市委改革办;配合单位:各区(县、市)〕
(二)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保持联系不断。与黔西南州、延边州继续保持密切协调,对原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项目和已引进落地企业继续做好跟踪服务;鼓励各单位组织职工赴两州疗休养。〔牵头单位:市支援合作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市)〕
2.加强劳务协作。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扩大转移就业成果。依托信息化平台,强化稳岗监测,加强余缺调剂,持续做好就业稳岗服务保障。〔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前方工作队〕通过产业合作吸纳、公益岗位安置等方式,发挥帮扶车间、社区工厂等载体作用,帮助凉山州脱贫人口实现就近就地就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协助脱贫人口转移就业。〔牵头单位:各区(县、市);配合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前方工作队〕持续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合作,制定职业教育东西部协作年度计划,接收四川籍农村学生到宁波接受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做好毕业生推荐就业等工作。〔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前方工作队〕
3.开展消费帮扶。进一步抓好“两地仓”建设,鼓励引导宁波经销企业到凉山州投资,不断拓展消费市场,争创消费帮扶示范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支援合作局〕组织开展凉山州消费帮扶产品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社区活动,鼓励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大中专院校、城市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等采购凉山州消费帮扶产品。〔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国资委、各区(县、市)〕各级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10%比例预留年度食堂农副产品采购份额,鼓励预算单位优先采购凉山州消费帮扶产品,动员预算单位工会等组织通过“832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加强预算单位食堂农副产品预留、采购等信息统计分析,完善定期通报机制,督促预算单位按时按质完成采购工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支援合作局、市供销社、各区(县、市)〕运用内销和外销两个市场,积极拓展消费帮扶新空间。充分利用各类展会,集中展示展销消费帮扶产品,让国内外各地认识、认知、认同消费帮扶产品,力争实现消费帮扶产品出口海外,实现消费帮扶国际化。〔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支援合作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市)〕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慈善组织等社会组织作用,广泛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公民个人等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消费帮扶。〔牵头单位:市支援合作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各区(县、市)〕加强消费帮扶产品市场主体管理服务,依法处理伪劣产品和牟取暴利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消费帮扶产品市场秩序。〔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区域协作
1.加强政策引导。完善产业协作有关政策,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支援合作促进中心等作用,鼓励、支持、引导市属国有企业、浙商甬商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到凉山州开展产业合作,围绕农业开发、农产品精深加工等共建产业园区。〔牵头单位:市支援合作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各区(县、市)、前方工作队〕
2.开展产业协作。组织动员国有企业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带头参与凉山州产业协作。〔牵头单位:市国资委;配合单位:各区(县、市)、前方工作队〕以两地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农业强镇、农业全产业链和农业产业现代化联合体建设等为载体,积极开展产需对接、产用结合和产业链上下游融合对接,协助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协调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农科院、各区(县、市)、前方工作队〕鼓励支持有实力的旅游企业、旅游管理公司和知名旅游品牌,参与开发凉山州旅游资源,帮助开拓旅游市场。支持引进文化产业企业,协助打造凉山州特色民族文化项目和品牌。〔牵头单位:市文广旅游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前方工作队〕协调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等到凉山州开展投资考察和产业项目合作,为凉山州到宁波投资考察、招商引资等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牵头单位:市支援合作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各区(县、市)〕强化产业协作服务保障,及时摸排、掌握与凉山州产业合作项目生产经营情况,协助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市支援合作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前方工作队〕
3.深化协作领域。组织民营企业广泛开展“万企兴万村”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配合单位:市工商联、各区(县、市)〕对接凉山州科技需求,支持宁波市农林牧业和加工制造业等先进科技成果向凉山州转移转化,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协、市农科院〕引导金融机构在我市与凉山州产业协作中发挥作用,积极为产业项目提供金融服务。〔牵头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各金融机构〕有序组织我市职工到凉山州疗休养。〔牵头单位:市总工会;配合单位:市文广旅游局〕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风险辨识评估、决策咨询和专业救援物资、救援队伍协作等方面交流协作活动。〔牵头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开展防灾救灾气象协作。〔牵头责任单位:市气象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领域的合作和交流。〔牵头责任单位:市军民融合办;配合单位:各区(县、市)〕
(四)助推乡村振兴
1.保障财政资金支持。按照省财政要求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援助资金,由省统筹安排和拨付。〔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支援合作局、各区(县、市)、前方工作队〕按省要求,配合督促凉山州11个县严格按照国家和浙川两省《关于印发浙川东西部协作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乡振发〔2021〕41号)》规范使用财政援助资金。资金使用围绕助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用于产业协作、劳务协作、干部人才交流培训、消费协作、以及教育、医疗等符合国家东西部协作工作要求的项目。〔牵头单位:前方工作队;配合单位:市支援合作局、各区(县、市)〕按照省要求组织援助资金使用和帮扶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督促,促进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项目实施精准有效。〔牵头单位:市支援合作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县、市)、前方工作队〕根据审计工作安排开展工作审计和延伸调查。〔牵头单位:市审计局;配合单位:市支援合作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市)、前方工作队,〕
2.开展干部人才挂职交流和培训。按照省委组织部要求落实选派挂职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妥善接收安置凉山州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到宁波挂职锻炼。加强对前方挂职干部人才管理和关心关爱。〔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支援合作局、各区(县、市)、前方工作队〕协助凉山州开展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提高干部人才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牵头单位:市支援合作局;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各区(县、市)、前方工作队〕发挥我市教育、卫生、农业、科技、电商、文旅、水利技能、乡村振兴、国家安全等领域人才和技术优势,通过中短期实地指导、专题讲座培训、远程在线授课、基层单位结对等方式,开展中短期的支医、支教、支农等活动。接收安排凉山州专技人员到宁波培训进修。〔牵头单位: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供销社、市文广旅游局、市水利局、市国家安全局、各区(县、市)、前方工作队〕
3.协助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在每个结对县选择1-2个重点帮扶村,围绕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整合帮扶资源,合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以点带面,以面促点,点面结合,协助提升乡村整体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各区(县、市);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支援合作局、市社会科学院、前方工作队〕
(五)推动工作创新
1.借鉴乡村振兴经验做法。结合结对县实际,复制推广我市乡村振兴有效做法,加强经验交流和互动,助力乡村振兴。〔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支援合作局、市社会科学院、各区(县、市)、前方工作队〕充分发挥滕头乡村振兴学院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奉化区;配合单位:其他区(县、市)、前方工作队〕
2.推介改革创新做法和实践经验。结合对口地区乡村振兴、农牧业发展、文旅融合、公共服务等现状实际,将我市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基层农村“最多跑一次”改革、政府数字化转型、城乡融合发展、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创新改革做法和既有实践经验推介给对口地区,签订改革合作框架协议,通过远程协作、现场指导、定点结对、互动交流等方式指导当地结合实际进行探索和实施,为当地改革提供宁波“智库”,贡献宁波智慧,增强改革实效。〔牵头单位:市委改革办;配合单位:市政务办、各区(县、市)、前方工作队〕按照省市数字化改革的要求,推动打造东西部协作多跨场景。〔牵头部门:市支援合作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各区(县、市)〕
3.广泛发动社会参与。加大我市东西部协作工作宣传报道,提升宁波工作影响力。〔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广电集团、各区(县、市)、前方工作队〕发扬宁波爱心城市传统,广泛动员慈善组织等社会组织到凉山州帮扶县开展捐资捐物、助教助学、慈善公益、医疗救助、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推普”等活动。〔牵头单位:市民政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支援合作局、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广电集团,团市委、市总工会、市红十字会、市妇联、市文联、市工商联、市慈善总会、各区(县、市)、前方工作队〕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县、市)结合自身工作特色、资源和优势,积极参与推进社会帮扶工作。〔牵头单位:市支援合作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县、市)〕
4.落实基层结对协作。动员企业、社会组织等与脱贫村结对,鼓励乡镇(街道)、村村之间结对,组织开展产业、消费、就业、爱心捐赠、智力、文化、乡村治理等实质性帮扶工作。〔牵头单位:各区(县、市);配合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支援合作局、市工商联、前方工作队〕
5.探索推进“飞地”等政策落地。积极争取跨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调剂,调入节余指标优先按照东西部协作关系购买节余指标,探索建设用地“飞地”落地政策举措。帮助对口地区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做好城市规划及设计等。〔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前方工作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东西部协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有牵头任务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本系统的年度东西部协作工作计划,必要时要对本单位本系统的东西部协作工作进行任务分解。配合单位也要健全组织领导,进行领导分工、明确责任处室、指定日常工作联络员,根据本单位本系统实际情况,开展相关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协同作战,合力推进。市支援合作局要完善与上级部门的衔接机制、与凉山州的对接机制、与兄弟省市的沟通机制、与前方工作队的互动机制、与市级部门及各区(县、市)的协调机制。前方工作队和相关区(县、市)要认真发挥前方、后方的主体作用,切实做好协作项目的谋划、确定、实施和督查工作,形成责任落实长效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三)严格绩效评估。财政、审计等有关单位要对区(县、市)东西部协作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和审计监督。各区(县、市)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协作工作督查检查,部署开展财政帮扶资金项目绩效评估,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将东西部协作纳入市绩效考评体系,组织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