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昆明市重点“飞地园区”跨区域协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提出,要充分调动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性,推动招商引资和产业转移项目在重点“飞地园区”优先落地、高效聚集,合力打造全市承接产业转移新高地,加快构建合作共赢、利益共享的跨区域协作机制。

  《办法》明确,重点“飞地园区”是指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沪滇临港昆明科技城。《办法》适用于各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区在招商引资和产业转移过程中,对照产业定位和区域比较优势,主动招引和转移到重点“飞地园区”的产业项目。

  《办法》对利益分享、数据核算进行了明确,提出项目产生的税收收入,扣减企业享受产业优惠政策后的县级留成部分,在相关协作县区间进行分享。项目产生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产值、限额以上商贸业销售(营业)额、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等主要经济数据,在协作地和承载地进行全额双核算。项目引进省外产业到位资金、实际利用外资,全额纳入协作地进行核算。对积极参与并促成项目落地重点“飞地园区”的各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区,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提出加分建议,报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实施。

  《办法》提出,跨区域协作项目按报备、审查、认定、核算流程开展,按照“公开透明、规范统一”原则实施,推动符合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的项目加快向重点“飞地园区”集聚,提升全市产业转移吸引力和承载力。

  为贯彻落实好《办法》,进一步调动各地协作发展积极性,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闭环,还同步制定了《昆明市重点“飞地园区”跨区域协作考核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考核对象为14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滇中新区管委会,高新区、滇池度假区、阳宗海风景区管委会。考核评价坚持以正向激励为主,充分考虑各地发展水平,分级分类设置考核目标,考核结果按季度纳入昆明市“当好排头兵”高质量发展大竞赛,成绩归并计入“实力春城”赛道。

  《细则》明确,将重点考核考核对象招商引资推介或跨区域产业协作转移至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和沪滇临港昆明科技城的项目(企业)数量。其中,一类地区(高新区、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安宁市)年度目标为2个;二类地区(滇中新区直管区、滇池度假区、阳宗海风景区、东川区、晋宁区、富民县、宜良县、嵩明县、石林县、禄劝县、寻甸县)年度目标为1个。考核从2024年第二季度开始,每季度考核一次。(记者 任翊翔 王姗)